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茂名滨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出资比例为100%,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茂名滨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YDCG202401005

2.3项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镇

2.4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高桩码头1250米、宽40米,引桥173.5米,港池航道疏浚286.80万立方米(含临时围堰),西南防波堤拆除90.95 米,配套渔民服务中心1917.41平方米、渔港公厕、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渔港污染防治、智慧渔港系统、渔港亮化等设施;项目总投资为49476.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1664.77万元,其他费用为5455.89万元,项目预备费为2356.03万元。

2.5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2服务范围: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五章)

2.5.3服务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2.5.4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及广东省、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5.5服务期限:暂定期限为三年,具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00000.00元。

2.7 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及其他资金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建筑工程总投资额2.8亿元及以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金额以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如合同不能体现金额,可提供成果文件或业主单位出具金额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委托书)时间为准。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4.2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天代理现场查询核实);

3.4.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天代理现场查询核实)”;

3.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3)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投标登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投标登记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缴费账号,成功缴费并回复电子邮件带附件缴费凭证,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邮箱:292705324@qq.com,发送邮件后需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二)。

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9日9时15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华体会平台会议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华体会平台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体会平台(/portal/index.html)。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茂名滨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7322839773

地址:茂名滨海新区电白盐场办公大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茂名滨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滨海新区电白盐场办公大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17322839773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平台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102290542

电子邮件:292705324@qq.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保利大都会六栋一楼6#-001、002办公室

监督电话:13534899714

 

日期:2024年6月17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附件二:文件发售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