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小镇公寓总电箱线路改造及公寓首层商铺、北区商铺用电增容工程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适用于邀请招标):

  1.招标条件

  创投小镇公寓总电箱线路改造及公寓首层商铺、北区商铺用电增容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千灯湖创投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对该项目的施工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6号创投小镇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创投小镇公寓总电箱线路改造及公寓首层商铺、北区商铺用电增容工程,包括新增配电箱、电力电缆、电力电缆头、电缆保护管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 (即预算价) 为:367,081.2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1,119.49元。最高投标限价为:367,081.2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创投小镇公寓总电箱线路改造及公寓首层商铺、北区商铺用电增容工程,包括新增配电箱、电力电缆、电力电缆头、电缆保护管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许可证。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文件规定的,则按该文件执行。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还应提供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以及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如有新的政策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和相关注册管理办法)。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投标人接通知后于2024年4月18日至4月25日到华体会平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207室)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4 5 8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4 5 8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4 5 8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华体会平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207室)。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4月25日(具体时间)前到华体会平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207室)予以确认及购买标书。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千灯湖创投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平台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B3座4楼工程管理部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207室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57-86678685 电 话:0757-82781546
传 真:/ 传 真:0757-8278154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ongdao_fs@163.com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