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号:2212-440605-04-01-41304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智立方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服务参加投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总占面积约107.6亩,建设用地总面积71702.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3810.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3928.12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49882.74平方米。本工程6栋研发空间、3栋研发办公、1栋垃圾房;地下室一层,局部2层。
2.3 服务周期:暂定9个月,具体以招标人发出通知要求开始的日期至基坑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至正负零后且完成回填基坑土方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979758.60 (元)(含税)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本次监测范围为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基坑监测服务,包括完善监测方案、监测点及监测设施埋设、监测服务、按佛山市有关规定租赁相关设施设备并建立信息监测系统以及上传有关监测信息、出具相关《基坑环境调查报告》等。监测内容包括不限于基坑支护顶部水平位移(含冠梁顶部)、竖向位移(含冠梁顶部)、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以及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地表的沉降、倾斜、位移、裂缝、结构柱沉降、支撑轴力等监测,监测项目和监测点位以及监测频率以专家论证通过的监测方案、基坑施工图纸、工作量清单为准。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等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最新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①项或②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投标人应资质类别: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注: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如职称证书由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机构颁发的,须提供该评审委员会或颁发机构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1 投标人接通知后于2023年6月28日至7月4日到华体会平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207室)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6.1 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 7 月 18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7 月18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8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华体会平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207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7月4日(具体时间)前到华体会平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207室)予以确认及购买标书。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智立方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207室 |
邮 编:528200 |
邮 编:528000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人:张先生 |
电 话:0757-86399019 |
电 话:0757-82781546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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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华体会平台
发布日期: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