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某单位文化氛围布设项目(项目编号:2022-JHNGKB-G1001),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某单位文化氛围布设项目(项目编号:2022-JHNGKB-G1001)。
2.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3.招标内容、规模:
3.1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某单位文化氛围布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造型小品、宣传标语、主题影壁墙、石材造型展板、金属花格雕刻等的制作及安装;钢结构党史长廊建设、场地平整、地面硬化、立面块料拆除、电气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2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3工期: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4.最高投标限价:887198.39元。
5.投标人合格条件: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5.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1.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5.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资格声明函);
5.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5.6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5.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8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5.9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以上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10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12投标人依法参与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提供资格声明函);
5.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6.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招标公告、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7.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6月22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28日17时30分。
7.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6月22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邮箱1578302271@qq.com。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套,售后不退。
1.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投标登记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购买,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购买,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请将投标登记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E-mail:1578302271@qq.com,联系电话:15875316952),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注:此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开户银行名称:华体会平台
单位名称:交通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
账号:441165445018001033322
注: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转账截图(转账时备注“氛围布设项目,投标人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E-mail:1578302271@qq.com。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整),递交方式如下:
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划出,存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帐户名称:华体会平台
帐 号:440015811080530046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寿路支行
摘要:某单位文化氛围布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请在电汇时注明)。
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或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9.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7月12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9时30分。地点:华体会平台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华体会平台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但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何异议。
11.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本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xxgg/)、华体会平台官网(/)等媒体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出现信息不一致,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13.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
联 系 人:王生
电 话:18922035626
招标代理:华体会平台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8818808/15875316952
传真:020-38860482
E-mail:1578302271@qq.com。
14.招标监督:
监督联系人:邱生
监督电话:17607505549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平台
2022年6月21日